加载中...
协会章程} 当前位置:

奉化区气动工业协会章程

 

第一章    总  则

第一条:协会的名称:奉化区气动工业协会(简称气动协会)

第二条:协会的性质:协会是本地区气动、液压、密封工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,自愿组成的行业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

第三条:协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以发展我市气动及相关行业为宗旨,以政府产业发展战略为指导,以企业发展需要为基点,反映会员的意见、愿望和诉求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。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,发挥群体优势,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,为政府部门服务,促进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,推进本行业的发展。

第四条: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奉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,登记管理机关为奉化市民政局。接受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。

第五条:协会的住所:奉化市溪口镇锦堤北路1002

第二章   业务范围

第六条:协会的业务范围:

(一)宣传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。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、经济政策、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反映行业诉求,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
(二)订立行规行约,协调会员间的关系,促进相互合作,维护行业公平有序竞争;发挥会员、行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,推进行业整体形象和知名度的提高,组织会员企业进行技术、管理、信息等交流,开展各项咨询服务。

(三)组织会员与国内外行业组织及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,参加国内外产品展览、展销会和学习考察活动,拓展国内外市场。帮助会员企业引进新技术,促进行业技术进步。

(四)组织会员企业开展业务培训、人才交流,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。

(五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制订本行业的产品标准,开展气动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、检测和评比活动。根据本行业的特点,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活动。

(六)开展宣传交流工作,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作网站,出版发行行业信息及内部刊物等宣传资料。

(七)承办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。

第三章     

第七条:本协会由单位会员组成。根据工作需要,经理事会讨论同意,可以聘请协会顾问或特邀会员。

第八条: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协会章程;

(二)有加入协会的意愿;

(三)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,本市内从事气动、液压、密封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。企业年产值需达到300万元以上。根据需要吸收市外同行业企业入会。条件成熟时,建立相关分会。

(四)履行会员义务。
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理事会讨论同意;

(三)发给会员证书;
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
(一)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;

(三)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享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本协会的优惠政策;

(五)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,并进行监督;
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
(一)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行规行约;

(二)执行协会的决议;

(三)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;

(四)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;

(五)按期交纳会费;

(六)关心协会工作,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。对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,并交回相应证书。会员如果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,视作自动退会。如退会的会员要求再次入会,须2年后重新办理申请入会。如自动退会的会员要求再次入会,除按规定重新办理申请入会外,应当向理事会作相关说明和承诺。
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(一)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;

(二)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的;

(三)严重损害协会声誉或侵害协会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。

第四章 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
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和行规行约;
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理事长(以下称会长);
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(四)讨论和表决会员提出的议案;

(五)决定终止事宜;

(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,每年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,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。

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
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
(二)选举和罢免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
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
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、退会或除名;

(六)决定协会下属有关机构的设立;
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(八)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;

(九)决定名誉会长、顾问、特邀会员的聘请;

(十)制订内部管理制度;

(十一)决定其他需经理事会决定的事项。

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
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立监事会,监事会是会员大会的监督机构,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检查协会的工作、财务状况,查阅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。监督协会理事有无违反法律、法规、章程及会员大会决议的行为。

(二)核对理事会拟提交会员大会的会计报告、财务资料。发现疑问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、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。

(三)对理事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批评,当理事的行为损害协会的利益时,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。

(四)负责对协会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。

(五)如有特殊情况,可提议召开临时理事大会。

第二十二条 协会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(二)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;

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第二十三条 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3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会长连任不超过两届。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因工作变动原因需辞去、增补的,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秘书长因故缺位期间,由会长提名,经理事会同意,确定临时负责人,行使秘书长职权。

第二十四条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。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人。

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议;

(二)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(三)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
(四)处理协会其他重要事宜。

第二十六条 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    协助会长处理协会重要事宜;

(二)    经会长授权,行使会长职权;

(三)    因特殊原因,会长不能履行职权时,替代会长行使职权。

第二十七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(二)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;

(三)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
  (四)组织筹备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,向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
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第五章  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第二十八条 协会经费来源

(一)会费;

(二)捐赠;

(三)政府拨款、社会资助;

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(五)利息;
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二十九条 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

第三十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
第三十一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第三十二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与出纳分设,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
第三十三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。

第三十四条 协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第三十五条 协会秘书长的工资、福利待遇,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;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待遇,由秘书长提出意见,会长决定。

第六章  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三十六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

第三十七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,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
第七章  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第三十八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
第三十九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
第四十条 协会终止前,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第四十一条 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
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第八章     

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4年12月30日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
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。

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奉化区气动工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服务热线:+86-0574-88875008 传真:+86-0574-88875007 邮箱:wang@fhpa.com.cn(秘书长)fhpa@fhpa.com.cn

地址:奉化区溪口镇锦堤北路1001-1002号 网址:http://www.fhpa.com.cn

版权所有@奉化区气动工业协会 浙B20091223009 技术支持:和众互联

;